推動公司治理及執行情形
本公司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督導與執行運作,主要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含:
-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且於董事會召開前七天前提供紙本會議資料。
- 檢覈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 規劃並辦理每年董事會時程及股東會日期等會議相關事宜。
- 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
- 製作董事會及其功能性委員會及股東會議事錄且確實於會後二十天內提供。
- 依照公司產業特性及董事學、經歷背景,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進修。
- 擬訂董事會議程於七日前通知董事,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並於會後二十天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
- 督導並精進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施情形。
- 召開法人說明會。
接待投資人並回覆投資人所詢問之相關問題、及對公司內外部說明公司治理實施成果等。
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本公司已於「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訂定授權董事長指定專責單位,並規定每年定期一次向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運作情形。現行本公司由「總經理室」為專責單位。
最近一期已於 114/2/27 向董事會報告,相關執行情形如下:
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報告(114/02/27)最近一期已於 113/12/27 向董事會報告,相關執行情形如下:
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報告(113/12/27)最近一期已於 112/5/8 向董事會報告,相關執行情形如下:
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報告(112/5/8)
